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 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