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