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