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王无彊时,越兴师北伐齐,西伐楚, 与中国争彊。当楚威 王之时,越北伐齐,齐 威王使人说越王曰:“越不伐楚,大不王,小不伯。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,为不得晋也。韩、魏固不攻楚。 韩之攻楚,覆其军,杀其 将,则叶、阳翟危;魏亦覆其军,杀其将,则陈、上蔡 不安。故二晋 之事越也, 不至於覆军杀将,马汗之力不效。所重於得晋者何也?”越王 曰:“所 求於晋者,不至 顿刃接兵,而况于攻城围邑乎?原魏以聚 大梁之下,原 齐之试兵南阳莒地,以聚常、郯之境,则 方城之外不南,淮、泗之间不东,商、於、析、郦、宗胡之地,夏路以 左,不足以备秦,江南、泗 上不足以待 越矣。则齐、秦、韩、魏得志於楚也,是二晋 不战分地,不耕而穫之。不此之为,而顿刃於河山之间 以为齐秦用,所待者如此其失计,柰 何其以此王也 !”齐使者曰:“幸也越之不亡也!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, 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。今 王知晋之失计,而不自知越之过,是 目论也。王 所待於晋者 ,非有马汗之力也,又非可与 合军连和也,将待之以分楚众 也。今楚众已分,何 待於晋?” 越王曰:“柰何?”曰 :“楚三大夫张九军,北围曲沃、於中,以至无 假之关者三千七百里,景翠 之军北聚鲁、齐、南阳,分有大此 者乎?且王之所求者,斗晋楚也;晋楚不斗,越兵不起,是知二五而不 知十也。此时不攻楚, 臣以是知越大不王,小不伯。复雠、庞、长沙,楚之粟也;竟泽 陵,楚之材也。越窥兵通无假之关,此四邑者不上贡事於郢矣。臣闻之,图王 不王,其敝 可以伯。然而不伯者,王 道失也。故原大王之转攻楚 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