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 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 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 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 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 钱益少, 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