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