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