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 死之。君 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 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