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里 克何异?守 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 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