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