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