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