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