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