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 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