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