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