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