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 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