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