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