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