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 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 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 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 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 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 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 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 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 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