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