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