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