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 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 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 吏曰:“ 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 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