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 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 曾子母曰:“曾参 杀人。曾 子之母曰:吾 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 母尚织自若也。 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 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 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 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