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