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