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