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