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 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 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 气之趋也 而徐之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 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 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 ”。法不当砭灸, 砭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