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