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