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