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