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 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