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