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 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