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