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