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