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