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