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