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