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