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。民怪之,莫 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 。卒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