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